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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一飞:我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探索与实践

新型创新监管工具的研究实践

基于以上设计理念,人民银行立足我国金融科技创新实际,借鉴国际金融监管经验,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深入研究新型创新监管工具实施路径,并积极组织开展测试验证工作。

试点探索。2019年以来,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卫生健康委,在北京、上海、浙江、广东等10省市积极组织金融科技应用试点。此次试点没有简单套用传统风险防控手段,而是在事前制定应急与退出机制,采用风险拨备资金、保险计划等补偿措施,建立了多层次、立体化的综合风控体系,打造灵活高效的试错容错机制。在此基础上,提炼总结综合风险补偿、运行动态监控、安全评估认证、跨部门协同等方面的试点经验和有益做法,形成了新型创新监管工具的雏形。

理论研究。在初步探索基础上,建立基于动态博弈的理论分析模型,根据《巴塞尔协议》等框架设计创新监管评价指标体系,对创新试错容错和风险监控机制进行完善,打磨出符合我国国情、相对成熟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。从理论研究与试点探索来看,创新监管工具既有利于金融监管部门更好掌握创新本质、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,加快出台针对性监管规则,提升监管效能;又有利于创新主体在风险可控的真实市场中更好接受政策指导、听取老百姓意见建议,全面增强守正创新能力。

实践检验。2019年12月,人民银行在北京推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,目前第一批创新应用已开始测试。这些项目聚焦人工智能、物联网、大数据、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,涵盖数字金融、供应链金融、普惠金融等应用场景,既有持牌金融机构直接申请,也有科技公司合作参与。社会各界反响良好,多家权威媒体认为此举有助于纾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、普惠金融“最后一公里”等痛点难点,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环境,标志着我国在构建金融科技监管体系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