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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一飞:我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探索与实践

积极运用创新监管工具助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

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非接触式金融服务需求旺盛,不仅年轻人更青睐于手机银行、移动支付等线上金融服务,残障人士、老年人、病患者也迫切需要“不出门、不见面”就能获得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,这对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更高要求。需要强调的是,非接触式金融服务并不是说客户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交互,而是基于网络、电话等通信渠道,将“面对面”转变为“屏对屏”“键对键”“线连线”。事实上,金融机构依托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现代科技提供非接触式金融服务,加深了与客户的互动联系,从长远来看对扩大客户群体、优化服务模式、拓展发展空间都具有重要意义。

下一步,人民银行将发挥好创新监管工具的引领、孵化作用,为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提供安全便捷的测试环境,鼓励金融机构深挖科技创新潜力、加大数据融合力度,在保障资金与信息安全的前提下,基于线上渠道、远程服务等方式畅通金融“绿色通道”,为老百姓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精细化、人性化、有温度的金融服务,更快更好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。

加快构建基于创新监管工具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

国内外研究实践表明,金融科技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需要治理有效、先进可靠、富有弹性的监管体系。下一步,人民银行将切实履行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,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统筹与协同,强化监管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,共同构建多层次、系统化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。

以创新监管工具为基础。包容审慎的创新监管工具能够更好地适应金融科技风险复杂多变、产品日新月异等形势,有助于增强金融监管效能,防范化解创新风险,在监管框架中具有基础性作用。

以监管规则为核心。金融科技监管的关键是及时出台相应的监管规则,使创新有章可循、有规可依。传统监管模式往往需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实践才能出台监管规则,难以跟上创新节奏。人民银行将通过创新监管工具更好掌握金融科技创新的服务模式、业务本质、风险机理等,更快出台监管规则,纾解因规则滞后带来的监管空白、监管套利等问题。